甲方:域名所有者以域名为质押物进行交易行为的域铺网站用户,也称为“出质人”(即将其域名作为其 债权担保,提供域名的人);
乙方:在域铺网站上进行域名投资活动并完成身份认证的用户,也称为“质权人”(以域名质押作为保障, 收回投资资金的人)或“投资人”;
丙方: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合肥寻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拥有YuPu.com(以下简 称“域铺”或“本站”)的经营权,为甲乙双方域名质押交易提供信息采集、信息公布、授权评估、信息 交互、交易撮合等技术信息服务,也称为“服务方”。
第二条协议订立2.1甲方自行或已获得合法授权通过在域铺发布其交易需求并确认签署本协议。
2.2乙方自行或已获得合法授权通过在域铺进行投资操作,确认签署本协议。
2.3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域铺网站的相关交易、程序规则,甲方将要质押的域名PUSH到本站指定账户并 填写申请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设置交易赎回期限、在规定范围内自行设定赎回金额等信息, 发布申请,待本站工作人员评估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交易标,投资人自行评估投标进行一对一投资。 在质押期间,质押行为不影响域名的正常解析使用,但限制域名的买卖转移操作。
2.4乙方通过在域铺网站上进行操作确认已将投资款项划转(且不可撤销)至甲方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 即“已出款”,同时甲方在域铺网站交易管理页面进行确认,款项是否在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即“已收款”, 订单状态确认款项转移完毕时,本协议正式生效。
第三条服务内容3.1赎回事项
3.1.1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交易管理页面所约定的日期及赎回金额,自行从其名下银行或资产账户划转 足额资金至乙方收款账户赎回交易域名。 重要提示:甲乙双方交易期间,涉及打款操作时,双方须自行从其名下银行或资产账户划转足额资金到对 方在本站绑定的预留收款账户。如收款账户非对方在本站绑定的预留收款账户,由此造成的纠纷争议,甲 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3.1.2若出现提前赎回域名的,甲方应依照本协议及交易管理页面的约定进行操作并支付给乙方应得资金 及收益。若出现逾期,丙方会自行将域名PUSH至乙方在本站的账户下,域名所有权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3.1.3延期赎回
1)在约定赎回期到期前,甲乙双方秉承自愿、平等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甲方可申请延期赎回。
2)甲方应到管理中心页面提交“延期赎回申请”并选择是否支付利息,同时乙方在域名网站交易管理页 面进行确认并标记;在此期间,如甲方选择支付利息并得到乙方同意确认,则甲方须自行从其名下的银行 账户或资产账户将“赎回期利息”款项划转(且不可撤销)至乙方名下的银行账户或资产账户下,收款操 作及默认收款事宜,可参照本协议4.2项下相关条款。
3)在甲方多次申请延期赎回并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如甲方首次申请延期赎回时选择支付利息,则此后 的每次延期赎回到期日之前,甲方均须支付相应期间的利息;如甲方首次提交延期赎回申请时选择不支付 利息且经过乙方确认,则甲方须在延期赎回到期之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所得本金及所有利息。
4)延期赎回期间,甲乙双方有关利息收款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相关条款。
3.2宽限期
3.2.1基本说明
订单赎回宽限期:在赎回订单到期15天内称为宽限期。
3.2.2操作注意事项
在宽限期内,如需赎回、延期和转让等操作,在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基础上,由甲方在后台交易列表- 宽限期,提交操作申请,并选择操作类型、款项、时间等内容。
3.3转让事项
3.3.1基本说明
1)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就乙方将待赎回订单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等有关事宜, 达成合意。
2)在域名质押关系中,乙方在通知并获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将域名赎回订单转让给第三方,同时甲方将 除本金之外的赎回款(即赎回期内乙方的预期收益)支付给乙方,至此,甲乙双方的域名质押关系终止; 同时甲方与第三方成立新的域名质押关系,受本站《用户注册协议》和《交易协议》的约束。
3.3.2转让标的及价款
1)乙方在通知并获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将在赎回期(包括宽限期)内的订单(见交易页面)转让给第三 方。
2)乙方将待赎回域名订单转让给第三方后,第三方通过线下付款方式,将待赎回域名订单的赎回本金支付 给乙方,并在交易页面进行状态确认操作,更改订单状态。订单转让后,原则上,甲方向第三方即新的质 权人支付的赎回金默认为本期赎回金,但有权自定义新的赎回金、赎回期等交易事项。
3.3.3注意事项
1)订单状态为延期审核中,则无法申请转让,须先行对延伸申请进行处理。
2)乙方提交订单申请转让后,任一方拒绝或取消操作都会使转让申请失效。
第四条各方权利和义务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承诺拥有域名所有权或已征得域名所有者同意且不侵犯域名所有者的正当权益,确保域名无权 属纠纷、无来源不明等情况。
4.1.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交易期间,域名处于正常状态,域名指向网站无违法违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知 识产权的内容,如因域名被墙或HOLD而给本协议他方或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自行承担赔偿责 任,且甲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4.1.3甲方知悉并同意:因域名被仲裁或处于法院裁决争议期而导致域名被划转或转移受限,甲方在接到 丙方通知后,应按要求提前支付赎回金给乙方;否则,丙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锁定账户并合理披露其个 人信息给乙方。
4.1.4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应及时到管理中心进行“收款确认”操作;如3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进 行确认且丙方通过账户预留信息无法联系到甲方,则默示甲方已收款。
4.1.5甲方凭帐号和密码享受本站提供的技术信息服务,通过账户、密码和自行设置的安全保护问题对账 户及域名交易管理页面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行为。未经乙方及服务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在本协 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4.1.6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 实。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全部款项本金、利息及交易管理页面约定的相关费用全部清偿之日 止,若甲方的姓名、身份、地址、电话号码、QQ等信息变更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本协议他方权益的情况 时,甲方应立即将变更事项通知丙方。若因甲方未履行通知义务造成本协议他方损失的,甲方须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4.1.7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不存在同一 域名同时通过其他实体或网络中介机构进行抵押,重复可赎回交易行为。
合肥寻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方”)通过其运营的网站(www.yupu.com)(以下简称“域 铺”)为用户实现直接域名可赎回交易提供信息搜集、公布、交互、撮合、交易、协议管理等服务。本《用 户注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用户与服务方之间订立的关于用户在域铺进行注册、登录以 及使用域铺服务的协议。本协议适用于您在域铺的全部活动。
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本协议,确保您在注册成为域铺用户前,已充分理解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其 中涉及的对服务方免责、对投资交易风险提示进行约定的条款。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 在域铺进行注册、登录或者使用域铺服务;您的注册使用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 各项条款的约束,您不得以未签署书面协议为由,否认本协议的效力。
第一条用户注册1.1在使用域铺服务前,用户必须先在域铺上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 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用户不具备上述资格的,应当立即终止注 册、登录以及停止使用域铺服务,否则,用户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服务方有权对不具备注册 资格的用户随时终止注册、登录以及停止提供域铺服务,造成损失的,用户及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用户应当使用尚未注册的邮箱在域铺进行注册,并设置相应的密码。注册成功后,用户将取得一个域铺 账号。域铺账号及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通过其域铺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承担法律责任。任何 经由用户域铺账号发出的指令均视为用户本人的行为和真实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用户 本人承担。
1.3域铺服务的部分内容需要用户根据要求完成身份认证及手机个人信息认证,未进行身份认证及/或手机 认证的用户将无法使用部分域铺服务。因未能完成认证而无法享受域铺服务造成的损失,服务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1.4用户有义务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常用电子邮箱、联系QQ等。联系方式发 生变更时,用户应当及时进行更新。因用户操作不当或填写的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服务方无法正常提供域 铺服务的,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1.5如用户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其域铺账号及密码,或进行任何其他未经其合法授权行为的,应立即以 书面方式通知域铺并要求暂停服务,域铺将积极响应用户的要求。用户应当理解,对用户的要求采取行动 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域铺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用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服务内容2.1服务方将恪尽职守,本着依法、诚实、信用、自愿、公平、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用户提供信息 的搜集、公布、交互、交易撮合等服务。服务方向用户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以本协议、服务方与用户签 订的域名可赎回交易相关协议以及服务方通过域铺不时公布的规则为准。
2.2为向用户提供域铺服务,服务方会要求用户通过域铺提供和上传个人资料信息,用户有义务确保其提 供的个人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诺对个人资料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如服务方基于合理 判断认定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存在错误、虚假、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的,服务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 用户域铺账号的使用、拒绝用户使用全部或者部分域铺服务。在此情况下,服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 用户同意负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支出或损失。
2.3用户授权服务方通过其在本站注册行为而获取或收集其个人资料信息,并授权服务方根据用户提供的 及服务方自行追踪、收集的各项信息,对用户进行评估以及根据评估结果对用户实行分级管理。
2.4服务方作为中介平台,为用户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将对域名所有人的交易需求及相关信息进行必要审 核,并自主决定是否将其交易需求及相关信息通过域铺进行公布。用户同意并知悉服务方不对发布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作出保证。用户与交易对方之间因交易发生的或与交易有关的任何纠纷, 应由纠纷各方自行解决,交易风险应由用户与交易对方各自承担,服务方不承担任何交易风险及法律责任。
2.5用户应当参考服务方公布的域名所有人的资金需求及相关信息,并根据自身投资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 自主决定是否与域名所有人达成域名质押交易并签订相关协议。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域名质押交易中质权人 即投资人的责任与风险,服务方不承担任何交易风险及法律责任。
2.6通过域铺促成的域名质押交易采用协议方式。用户以域铺账号在域铺通过点击确认签署的电子协议即 视为用户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域铺账号和密码,用户通过前述方式 订立的协议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用户不得以其域铺账号和密码被盗用或其他理由否认已订立的协 议的效力或不按照该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用户在域铺绑定的电子邮箱作为其交易协议及其他重要通知的 账户接收邮箱,用户应当在注册成功后密切关注账户邮箱信息。
2.7用户知悉并理解,服务方仅提供交易媒介平台,不吸储用户交易资金。同理,服务方不承担利息损失、 货币贬值,也不承担因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执行划转指令出现错误、系统故障、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 对资金划转的特定限制等导致的损失或责任。
2.8用户了解并同意,其为进行交易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或指令,均为不可撤销、不可逆转的指示或指令, 用户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或要求取消交易,协议另有补充的除外。
第三条服务费用3.1根据目前公司策略,域铺的发布服务暂时不收取费用,但未来我司有权根据公司策略调整,适当收取 一定额,具体以官网公告为准。本站有权在网站相关网页公示有关收费事宜,包括不限于标准和缴费要求, 并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变化等原因,调整上述标准和要求;用户同意并保证如因收费标准调整产生的 任何纠纷,本站有免于诉讼的权利。
3.2若用户对本网站提供的收费标准、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有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本网站, 并停止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否则,视为用户认可本网站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应按照本网 站提供的相关服务进行费用结算及支付等。
第四条用户信息及隐私保护4.1为了更加充分的了解用户情况,以便向用户提供更好的信息的搜集、公布、交互、交易撮合等相关服 务,用户充分理解并授权,服务方有权从用户在域铺的活动追踪用户个人资料信息,以及自行通过其他公 开渠道、第三方渠道或私人渠道等合法渠道查询、收集用户个人资料信息。
4.2用户授权服务方,基于履行协议、提供服务、解决争议、保障交易、控制交易风险等目的,对于用户 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从用户在域铺的活动所追踪的用户个人资料信息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自行收集的用户 个人资料信息,享有合理使用、披露的权利。
4.3用户授权服务方及其关联方,在不透露用户个人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 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利用。
4.4基于服务用户之目的,服务方有权通过使用和分析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或在服务方的关联方及/或合 作方同意承担与服务方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责任的情况下,与服务方的关联方或合作方共享信息,以便关 联方或合作方向用户展示其产品或服务信息。
4.5服务方对于用户个人资料信息,不会恶意出售或免费共享给任何第三人。但在下列情形下,服务方有 权依法或根据约定在必要范围内披露用户个人资料信息:
4.5.1根据法律法规、司法程序或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的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4.5.2为协助解决交易纠纷,向交易对方提供;
4.5.3为核实用户个人资料信息的准确性,与第三方机构进行交叉验证以完成用户实名身份认证;
4.5.4事先获得用户同意或授权的其他情形。
4.6本条款所约定的用户授权及隐私保护内容,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并永久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效力状态 的变化而变化,也不因域铺相关交易规则或域名质押交易相关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化。
第五条用户的承诺保证5.1用户承诺绝不以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域铺服务,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遵守所有与域铺服务有关的协议和规则。因违背上述承诺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2用户承诺其质押的域名权属明确,如果第三人对域名权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用户负责解决并 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用户未能妥善解决、达成书面协议或在法院裁判生效之前,服务方有权决定锁定域名。
5.3用户承诺不得利用域铺服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进行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5.3.1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域铺服务;
5.3.2利用域名质押交易资金及所得收益从事任何不法活动;
5.3.3涉嫌洗钱活动;
5.3.4其他域铺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5.4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域名质押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导致任何第三方向服务方主张任何索赔要求的,服 务方有权要求用户进行赔偿,并视用户行为的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暂停、终止服务,封锁域铺 账号、追究法律责任在内的各项措施。服务方有权将违法行为及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公示或按照协议约定提 供给第三方;构成犯罪的,服务方将根据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第六条风险提示及免责6.1风险提示
6.1.1用户了解并认可,任何通过域铺进行的域名质押交易并不能避免交易对方信用风险、政策风险、市 场风险、法律及监管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的产生,用户应当了解域名质押交易风险,具备相应 的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服务方不能也没有义务为如下风险承担责任。
6.1.1.1信用风险:服务方仅在可赎回域名发布前对域名所有人的资金需求及相关信息进行必要审核,但是 服务方不对其赎回能力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或保证。当域名所有人因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人身 出现意外等情况,或者意愿发生变化时,投资人的预期收益可能无法实现。
6.1.1.2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监管导向、行业政策等因素引起的风险。
6.1.1.3市场风险:因行业不景气、利率波动等因素引起的风险。
6.1.1.4法律及监管风险:因法律具有滞后性和追溯力特点,许多法律和法规相对较新且可能发生变化,部 分新颁布或生效的法律法规可能具有追溯力从而对用户的投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6.1.1.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黑客或计算机病毒攻击、以及其它因 素,可能导致用户使用权受限,服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1.1.6不可抗力风险:由于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而可能导致域名、投资收益风险。
6.1.2用户再次确认,服务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用户提供的所有服务仅供用户决定是否投资时予以参考, 服务方未对出质人的赎回能力及域名质押交易相关协议的履行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
第七条其他条款7.1本协议自用户成功注册为域铺用户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始终有效。出于运行和 交易安全的需要,服务方有权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域铺服务的部分功能,或提供新功能,在任何功能减 少、增加或者变化时,本站将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只要用户没有提出书面反对意见或仍然使用域铺服务, 则表示用户仍然同意本协议或变更后的协议。
7.2本协议终止并不免除用户根据本协议或域名质押交易相关协议已经发生的行为或达成的域名质押交易 项下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7.3服务方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7.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与适时法律规定相抵触或 因任何其他原因而不具有可执行性,则该条款无效,但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7.5若用户和服务方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和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 本协议签订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7.6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服务方保留解释和修改的权利。